软件销售模式的变化成为这两年软件产业最令人关注的焦点。随着客户需求的变化、互联网的普及,加之软件向服务的转型,使得人们习惯于实体型、包装型的在渠道中明码标价的软件产品销售模式,一次付费购买一个版本的软件消费模式,正在发生变化。 2003年,微软宣布将首次通过互联网销售软件;2004年IBM宣布其workplace软件尝试以新的销售模式销售;2004年Sun公司宣布,凡购买JAVA系统软件三年以上的用户,硬件服务免费,软件按每人每年100元收费;2004年底中国的金山软件公司宣布首次采用租用模式销售防毒软件……各种各样的软件销售模式开始在市场上涌现。尽管这些销售模式许多还没有表现出清晰的框架,许多还是在尝试的阶段,但不可否认,软件行业的销售模式转型已经开始呈现。 Gartner预测,到2006年年底,以服务为导向的发展,会促使80%以上的软件公司改变软件架构、包装和销售的方式。瑞星公司副总裁毛一丁认为软件销售模式的变化,是近年来软件市场环境变化所导致的必然结果,特别是互联网在国内的深度应用,对软件销售模式的变化起到了催化和推进作用。 一方面是互联网的深度应用导致软件销售模式转化,而更为重要的原因是需求导致了整个软件产业的结构性变化。Gartner专家认为过去的软件应用是建立在各自专有的硬件发展起来的,各有各的功用,犹如一座座孤岛,无法在分散式的环境下轻易分享资源。随着信息共享需求越来越迫切,加之互联网环境的日趋成熟,使得软件的产业架构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在未来,软件将被当成服务来提供。最好的例证来自Webservices的广泛被看好。Webservices被认为是软件产业发展的未来必然趋势,Web服务使得不同的应用程序相互识别,并使通过Internet无缝交换数据成为可能。而一旦Web服务被广泛采用,那么软件产业的商业模式也将发生革命性的变化,而计费与销售模式也会随之变化。但是,目前Web服务的相关技术、标准、应用和市场环境都还没有完全成熟,整个市场也还处在小心试水的阶段。 实际上,随着对盗版软件打击力度的加大,软件企业和软件最终用户越来越自觉地使用租赁这种手段,好处至少有三: 首先,租金相对于一次性采购成本相比低得多,降低了消费的门槛,活跃了交易,实现了双赢。 其次,由于采用的是租赁方式,软件商出让的仅仅是软件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产权),所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多年来一直困扰软件行业的最大问题------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再次,销售/购买是一个时间点上发生的行为,银货两清,除非发生瑕疵问题,买者和卖者绝少沟通。租赁则不然。租赁不是一个时间点而是一个时间段(租期)上的行为,从制度上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沟通创造了天然的条件:一方面承租人得到了更好的租(中)后服务, 不用承担更新与升级的风险,企业可以专注于自己的产品和市场,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出租人可以在整个租赁期间,得到用户最宝贵的使用意见,从而能根据客户的反馈信息,对软件本身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如果采用租赁服务,用户优先考虑因素是什么?调查显示,75%的用户最关注价格,其次为租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软件是否适合租赁?60%的被采访者希望软件也可以租赁,尤其是一些通用的、升级快的软件系统,如网络协同办公系统。 看来,随着认知度提高,信用机制逐步完善,需求也将水涨船高,租赁必然成为潮流。 但是软件产业传统的软件销售模式依然是目前软件企业最主流的销售模式,软件企业都越来越理性,任何尝试都是走一步看一步,包括那些比较勇于尝试销售模式变化并且最先获利的公司,新的销售模式也仅仅占很小的份额。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看,软件租赁、在线服务等新型销售模式,未来将成长为与传统销售模式并驾齐驱的主流业务形式,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这种趋势将加快。 |